经过前后23轮出价,8月15日晚上,“贝聿铭祖居”网拍结束,以1090万元落槌。
网拍平台信息显示,参与“贝聿铭祖居”竞拍的报名者共有7人。8月14日晚8点25分,报名者首次出价980万元。8月15日上午及下午,报名者各有一轮加价。而相对激烈的竞价出现在8月15日晚上,在两位报名者轮流加价下,晚上8点27分,“贝聿铭祖居”以1090万元落槌。
据了解,“贝聿铭祖居”位于苏州姑苏区白塔西路,建筑面积145.56㎡,土地使用面积226.30㎡,房屋用途为一般住宅,户型为“无室一厅无卫”,竞买人“必须符合国家限购、限贷等相关规定”。
贝聿铭是谁?
根据“贝聿铭祖居简介”显示,专家论证,这栋建筑建于明代,上世纪初曾是世界建筑大师贝聿铭先生之父辈居住之所,但目前的祖居是移建后的。
旧址原位于大院正中,因长期疏于修缮,已千疮百孔。在本次房屋移建过程中,为更好地保存这座古建筑,再现其风貌。经苏州市文物局、规划局批准,遵照“修旧如旧”原则,移建、修复于此,并题名“玉颐堂”,现该堂作为玉器精品陈列及贵宾接待之用。
(▲阿里拍卖截图)
美籍华裔建筑大师贝聿铭投身建筑事业70多年来,其作品散布在全世界四大洲10个国家,设计了法国卢浮宫的玻璃金字塔、美国肯尼迪图书馆等等,1983年获得建筑界的诺贝尔奖——第五届普利兹克奖,他也被誉为是“现代建筑的最后大师”。
2019年5月贝聿铭逝世,享年102岁。
对于本次贝聿铭苏州祖居被拍卖这件事,网友们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名人故居之殇
“得找个愿意出钱并且出得起钱的人。”一名参与去年《苏州古建筑保护条例》的苏州市文管委负责人对说,“卖掉老房子的初衷是想为古建筑找一个修缮保护的责任主体,而难卖同样是因为这些名人故居没有一个明确的所有者。”
物权法与房地产法专家陈富平去年接手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张平(化名,居台)的父亲在解放前去台湾时在北京东城为其购买了一处六合院,是清代某进士的故居。1950年该房产被定位为“逆产”,没收充公,1999年张平想办理该房产的产权确认,在向房管所交清了所有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及必要手续费一年后,拿到了这一故居的产权证。
但根据国家对此类故居的规定,除非当事人亲自去老房子定居,否则对其拥有产权的房屋没有直接的居住权,而且不可以出售该房屋产权。这意味着张仍然不具备对这一故居的实质性支配权。陈富平表示,“此六合院现被四户人家作为政府的福利房租住(四家皆为原老国企退休或下岗职工,数十年来都是象征性地向房管局交纳廉价租金,现四家每月共计交人民币74元。”
房管局告诉张平有两种选择,一是委托房管局继续代其出租房屋,每个月则需向房管局交纳远远超过实际房租收入的房屋管理费;
二是从房管局手中收回该房屋的租赁权,则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并不影响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的法律规定,仍然只能每月收取74元的租金,并且要自己负责房屋的修缮费用。
张平表示,“此地段的市场租金至少是现在的40倍,事实上,这一故居因为长年没有资金投入已经破损得非常严重。”
我们国家现存的名人故居分为两类:
一类经文物局确认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房子,另一类是为保护城市风貌由地方政府挂牌、地方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有相当价值”的名人故居,“第一类属于国家文物法保护的‘不可移动性文物’;
第二种各地有不同的说法,像北京‘重点保护四合院’、苏州的‘控制保护建筑’,实际是享受‘准文物’待遇”。但类似张平遇到的问题,在这一部分故居中普遍存在。
解决故居保护的资金困境是各地“卖房”最直接的推动力,一名苏州官员说:
“我们是‘不求所有,但求所在’,表面看卖了,但实际上是吸纳民间资本来参与保护,建筑物是不可移动的,它们永远都在每个城市,谁也拿不走。”
“许多地方政府尝试性的动作都称其为“民间行为”,“尽管‘谁居住,谁保护’的说法提了这么多年,但对于历史上充公的名人故居,还没有地方政府敢于提出产权概念。
其实如果更进一步,明确产权可以继承转让,这样,投资者也许会少很多后顾之忧,一直苦陷于资金之困的名人故居保护问题可以完全拿上台面来说。”
理想与现实的十字路口
2019年5月,杭州西湖边长生路32号独栋别墅拍卖,这栋别墅距离西湖只有300m,是民国经济学家徐青甫故居,经过460轮的激烈争夺,以8804万元的价格被拍出,折合单价约21万元/㎡。
这几年,我们不断被一些名人故居沦落成大杂院,冷清颓废的情景刺痛了内心,难道防止历史建筑灭失的唯一办法就只有商品化?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