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浙江省政府联合印发《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高水平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浙江样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指引。
《方案》指出,推动共同富裕,短板弱项在农业农村,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也在农业农村。要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引领,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农村困难群众倾斜,着力在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等方面先行示范,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浙江经验。
《方案》明确了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的目标:到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省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其中,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更加健全,高效生态农业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绿色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千万工程”持续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建成,生态环境向美丽经济加速转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保障机制系统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乡村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4万元,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全面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1.3万元以下情况。
对于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的重点任务,《方案》从六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推动共同富裕,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带动共同富裕,优化提升乡村休闲旅游,催化发展乡村康养产业,活化传承乡村文化价值;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促动共同富裕,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共同富裕,推进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推进现代种业强省建设,推进农机装备现代化,推进智慧农业引领示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联动共同富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同质同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提升,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拉动共同富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创新乡村治理体系。
《方案》要求,坚持部省共建、以省为主,浙江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力争形成一批推动共同富裕的标志性成果,农业农村部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扶持,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发挥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每年制定工作要点,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此外,对于行动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方案》都明确了具体负责部门,最大程度保证各项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