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香拜佛、祈求好运,是中国人保持了千百年的风俗传统。随着现代寺院的经济价值便被不断开发利用,众多寺院的香火钱甚至堆积如山。然而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寺院可不止香火钱,其拥有的财富更是超乎人们的想象。
佛教于东汉初年传入中国,在魏晋时期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西晋时的长安,曾有位叫竺法护的僧人,不仅道法远播,“且资财殷富”。长安城中有世家大族想皈依他,想先试探他的德行,便假意借钱二十万急用。竺法护听后默然不语,身边的弟子很快领会到了师父意思,说:“和上(意和尚)意已相许焉”。一次能出借钱二十万,竺法护的财富之巨可见一斑。
到南北朝时期,当时的统治者大多推崇佛法,广修寺院,不断促进寺院经济的繁荣发展。《广弘明集》中曾经记载:梁武帝曾三次舍身同泰寺,其中一次“遍施钱绢银锡杖等物二百一种,值一千九十六万。皇太子施赠钱绢三百四十万,六宫所舍二百七十万,……朝臣至于民庶并各随喜,又一千一百一十四万”。统治阶级的大力资助和给予的各种特权,加之世俗地主的丰厚布施,令寺院有了“垦殖土地,兼射商利”的资本。许多寺院财产管理机构——“寺库”,甚至开创了典当、储蓄、汇兑、拍卖等经济模式的先河。
隋唐是中国佛教发展的鼎盛之时。唐代朝廷敕建国家大寺,不仅国家供养,更多有敕赐田庄。其中西明寺,仅唐高宗赐给的田园就有百顷,并配净人百房,车50辆。开元年间,金城公主奏请,将范阳某“麦田庄并果园一所及环山林麓”,“永充云居寺山门所用”。在政治庇护下的寺院,甚至越州跨县,兼并土地,买卖庄园。洛阳昭成寺在40余年之间,买卖兼并土地1.791.5亩;浙江天童寺有田13000千亩,跨三都五县,有庄园36所;山东长白山醴泉寺有庄园15所。甚至出现“京畿之丰田美利,多归于寺观,吏不能制”的局面。
入宋以后,随着城市的繁荣、城乡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禅宗寺院的经济生活也进一步世俗化。北宋皇家寺院相国寺,在寸土寸金的开封城占地540多亩,中间有万人广场,每月开5次“万姓交易大会”,进行商品展销。其中生活用品、手工制品、珍禽异兽等应有尽有。除此之外,许多寺院还以碾房、店铺、仓库等服务性商业项目扩大赢利,甚至以当铺、高利贷等项目经营盈利。
然而寺院占据社会生产资源日益庞大,却又因各种特权不能为朝廷所用,甚至有寺院曾联合武装势力进行反叛。这时候古代统治者便不得不采取强力措施打击寺院经济,如此便有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四次大规模灭佛运动。其中北周武帝灭佛后,“民役稍息,租调年增,兵师日盛”,确实取得相当的成效,然而佛教作为一种中国化的意识形态,却也从未因物质毁灭而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