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美丽乡村建设起步早、动作快、资金投入大,思路超前、措施完善、成效显著,是一条新农村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城市与乡村统筹推进、三大产业相互融合的科学发展之路,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成功范例。
(一)科学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发挥好规划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制定科学的规划,并通过项目的形式落实,是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做法,也是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浙江各县市在美丽乡村建设初期都能把规划放在首要位置,用“七分力量抓规划,三分力量搞建设”,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规划的先行,有效避免了行动的盲目性和无序性,确保了建设效果。
一是坚持城乡一体编制规划。统筹考虑农村发展现状、村庄分布、历史文化和旅游发展等因素,确保“城乡一套图、整体一盘棋”。二是立足乡村特点编制规划。规划设计突出地域特色和乡土气息,最大限度地保留村庄的原始风貌,着力打造具有乡土风情和显著辨识特征的美丽乡村。三是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将规划内容分解为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的实施项目,分类推进、分步实施。
(二)创建标准体系,强化制度供给,使美丽乡村建设有章可循
除了注重实施分类差异性和适用性,浙江还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的总规划和总目标,强调共性的标准统一性,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差异有特色、共性有标准”。
一是制定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指导全省的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二是发布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这是全国第一个美丽乡村建设的省级地方标准,对推动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和制定《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三是修订完善了《村庄整治规划设计指引》《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指标体系,基本涵盖美丽乡村创建的各个方面,使美丽乡村建设的规划有方向、操作有依据、实施有方法。四是引导先建县市根据行动计划和建设规范细化建设的指标体系,制定了《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指标及验收办法》。
(三)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有效落实
按照“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机制创新”的要求,浙江加大了创建资源的整合,强化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建立了各层级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分类指导、激励为主的考评机制。根据已有基础和功能定位,将村镇划分为特色农业、工业经济、休闲产业和综合发展等类别,设置个性化指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指标,评定等级,按照考核等级和人口规模以奖代补。
(四)重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到村容整洁环境美
整治优美的村庄环境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最直观的体现。在创建过程中,浙江坚持把全面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多年来,浙江通过开展以“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杆线序化、墙面美化、卫生洁化、环境绿化”为目标的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使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五)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村产业发展基础,做到产业富民生活美
近年来,浙江始终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村产业基础放在美丽乡村建设的突出位置。一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大土地使用权流转力度,推进规模经营,打造品牌优势。二是积极培育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形成现代产业经营体系。引导农户自愿组织起来,将个体优势转化为集体优势,提高了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同时降低了单独发展的成本,提高了竞争力。三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充分利用浙江农村“天生丽质”和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游、山水游和民俗游。四是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导加工制造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加快技术转型升级,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增加中高端产品供给。五是实施浙商“回归工程”。利用乡情、亲情引导和动员在外浙商回乡投资兴业,带动更多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六是积极支持引导农村发展电子商务,在资金、物流、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六)挖掘文化内涵,建设乡村文化,做到乡风文明素质美
建设美丽乡村,环境改善是基础,经济发展是关键,村风文明是目标。一是充实农村文化载体。以文化礼堂建设为抓手,实施乡村文化展示工程、文艺人才队伍培养等文化项目,引导各村量身定制文化建设方案。二是开展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开展“孝敬父母好儿媳”“党员综合示范户”等评比活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三是深入挖掘和搜集整理村落的名士乡贤、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四是大力培育乡村精神。从德、孝、义、能等方面,定期从各村推选“乡村名人”,用身边榜样教育引导。五是抓好农民素质提升。把培养有一技之长、有创业激情、有文化素养、有开阔视野、有文明气度的现代品质农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