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医养结合的大型机构在做好“机构养老”的同时向“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提供延伸服务,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三个层面同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形成了“机构、社区、居家三个层面融合发展的智慧型”医养结合模式。
“大养老+小医疗”型
该模式是在养老机构的基础上新建小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以养老为主、医疗为辅。目前大部分养老机构采取这种模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该模式存在明显缺点:内设医疗机构只能开展门诊业务,不能解决在养老机构直接住院问题;同时医疗机构运营成本高,仅医务人员的工资就给养老机构带来很大负担,养老机构难以长期支撑。
许多已经申请办理了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试运行一段时间内坚持不下去而“人走楼空”。
“医疗、养老并重”型
这种模式多为新建的医养结合机构或医院转型为养老机构或护理院,强调医和养并重发展。新建的大型养老机构,同步配套建设综合医院或护理院,实现医疗、养老并重发展;一些资源闲置的医疗机构将富余资源转型为养老服务,以开设老年专护病房或者直接转型为护理院、康复中心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型的医护服务。
该模式将医疗与养老资源融为一体,形成以医促养、以养助医的运营态势,能基本实现非危急重病老年人在机构内医养共享。
“大医疗+小养老”型
这种模式多数是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新建小型养老机构,通过配备相关设施、增加护理人员等举措,在医疗机构内部又新建了一个医院下属的专业养老机构。
此模式是利用高端医疗资源兴办养老机构,优点是养老环境条件好、医疗保障好,比较高端,但也存在明显缺点:一方面对现有医院资源的利用不经济甚至浪费,另一方面是养老费用较高,经济条件中下等的普通家庭难以承受。
“大医疗+小康复”型
这种模式多数是规模较大医疗机构新建小型康复机构,如老年科室或康复科、康复中心,以医疗为主、康复为辅,多数是在原有的医疗机构新增康复、养护功能,构建医疗、照护、康复等相互衔接的服务体系。
该模式多数发展较好,但在“医、康、养一体化”体系中“养”的比重较小。
“两院一体”型
该模式多数是将地方政府建设的敬老院由当地乡镇卫生院托管运营,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实现“一体化”,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直接新建养老机构以实现医养结合。乡镇卫生院利用敬老院的资源除照顾好“五保老人”外,还接纳一部分社会养老人员。此模式是对既有养老和医疗资源的有效整合,能够激活医养资源供给引力,就近服务农村老年人群,帮助他们实现就地养老。
与“公建民营”养老服务相比,该模式容易保持原有敬老院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医养结合模式。
“医康养一体”型
在医院的基础上,新建护理院和养老院,实施医、康、养一体化运营。此模式优点是康复患者住院一段时间后,身体状况大为好转,许多患者由卧床不起到独立行走,社会效益极佳;康复患者在住院期间既得到康复治疗服务,同时又得到养老服务,康复出院后可能还会有一批人在养老机构长期住下,机构的经济效益将大为提高,是资源配置效率最高的医养结合模式。
“个体诊所+小型养老”型
此模式一般由个体诊所举办,前面门厅为诊所,后面为家庭式小型养老,诊所的医生、护士提供为老人医疗服务,另聘1-2位护理人员照顾老人。
这个模式的优点是收费低、离家近、比较方便,资源利用充分、效果好;但缺点是医疗和护理设施相对简单,护理不规范,同时还存在规模不经济问题。
“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整体外包”型
这种模式是指不具备设置医疗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就近的有住院功能的医疗机构(多为医疗机构(多为一级综合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将养老机构所需的医疗服务整体外包给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为医疗机构提供场所和必要条件,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置分院等分支机构,医疗机构派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为其提供医疗整体外包服务,或称“整体托管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医养双方责、权、利明确,双方均利用市场机制开展合作。
这是医养开展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形式,特别适用于100-300人的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采用这一模式,医疗机构可能会“赔本”造成服务不可持续,需要养老机构对医疗机构给予一定补贴)。
“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型
这种模式是指养老机构与邻近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患者就医提供“绿色通道”,优先提供住院、远程会诊、预约挂号等服务,这是我省目前开展医养结合最多的一种模式。该模式缺点是: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基础是来自双方的信任和利益驱动,双方的合作缺乏有效约束和利益协调机制,一旦协议影响到了某一方利益,就很容易出现终止协议的情形,很难保证合作的有效性、持续性。
这种模式难以实现医养一体化,基本属于“搞形式”,医养之间很难开展实质性合作,基本上是各干各的(如养老机构有患者需要住院,虽协议要求优先到合作的医疗机构住院,但患者家属并不一定同意,可能会到规模较大、更放心的医院),久而久之,难以长期合作。
“大养老+小医疗+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型
这种模式是养老机构自身先建设一个小医疗机构,如卫生室或诊所,同时又另与其他较大规模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由其为养老机构患者就医提供“绿色通道”。对一般的医疗问题,养老机构自行解决,当有较重患者立即转入合作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上述十种“机构养老”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前七种为“一体化”模式,第八、第九种为“嵌入式”,第十种为“混合式”。前八种医与养结合得比较紧密,第九种为松散型的医养结合,第十种为半松半紧。
目前相关部门介绍成绩时所说的医养结合覆盖率达到多少多少时,往往以签订协议类的松散型模式居多。
我们认为松散型模式基本属于“搞形式”,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难以实质性合作,更难市场化运作;医养结合必须运用“一体化”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