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越来越流行,现在不仅车子、房子能共享,就连旅游也能共享了。到外地旅游,就像通过滴滴叫车一样,手机下单,找个当地人陪玩。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如今,这样的“共享旅游”模式在厦门已悄然流行。
“共享旅游”恐怕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共享经济,更像旅游目的地的导游服务,在形式上则与“网约导游”差不多,只是网约的范围更广——从专业的旅游平台延伸到社交媒体,服务人员也更杂,从专业延伸到兼职。不过其受到了很多以家庭等为单位出行的游客们的欢迎,陪游服务明码实价,双方在服务中各取所需,服务质量不错,游客也很满意。
当下的环境,旅游出行、食宿、游览等具体事宜,游客都可以通过网上预约自主完成,并且有多元的选择空间。同时,游客们诸如陪同向导、照顾老人等单一功能的需求越来越突出,游客对导游服务越来越呈现个性化需求的特点。这意味着导游可以成为独立的要素,在游客的多元需求中,找到更多灵活服务的机会,而不必依附于旅行社。
当然,“共享旅游”一直都在规避“导游”这个字眼,强调的是“向导”“陪游”,事实上二者之间性质是一致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现有的导游有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需要持证上岗。不仅如此,法规还要求导游执业必需挂靠旅游社等旅游中介服务机构。毫无疑问,“共享旅游”等灵活的旅游服务,目前还处在非法但合理的模糊地带。
强化对旅游服务从业资质的管理,目的是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不过,把需求庞大的市场只交给有限的旅游社,固然有利于行政管控,但也容易导致旅游服务市场变相垄断。这是多年来旅游服务乱象屡治不愈的根源。同时,旅行社单一的服务方式也越来越不能满足现阶段游客的多元化需求,市场呼唤更丰富的服务形态,推动旅游服务从业资源的重新配置。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运用,正在深刻影响着服务行业的市场架构,固有的壁垒正在逐个击破,市场秩序有望重构。旅游服务同样如此。近些年,社会呼吁放开旅游服务市场、解决导游执业限制的声音越来越大。“共享旅游”模式的出现,不管合法不合法,都正在拉低导游执业的门槛,打破旅游服务的垄断。
国家层面提出对新业态审慎包容,其真正的内涵是行政管理要顺应市场的发展,而不是用固有管理对发展的市场刻舟求剑。旅游服务的管理,要做的是建立跟上发展步伐的市场规则体系以及采用有利于市场竞争的监管方式,在此之前,对“共享旅游”之类的模式需要包容。(文/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