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以来,中央反复强调要做好乡村产业的“土特产”文章。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此提出了四个重点,即彰显特色、产业融合、优化布局、联农带农。
显然,这不是通常所说的“土特产”,而是用“土特产”作为比喻,对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所谓“土”,就是从一方水土中找乡土资源;“特”,是打造具有特色并形成竞争优势的产品;“产”,即按照产业规律来打造产业,特别是打通产业链条。
这是关于乡村产业发展的要求,而围绕做好“土特产”开展的相关部署,却往往指向乡土文化及其利用,包括发展乡村文旅产业,由此拓展了乡村文旅的舞台,为乡村文旅给乡村产业增势赋能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做好乡村产业“土特产”文章,乡村文旅应发挥的作用是:
第一,还原“土”味。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也养一方农作物——实际上,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往往是通过一方农作物来养一方人。乡土文化,与农产品一样,都是当地气候、土壤、水源的产物,有着一样的“土”味。英文中文化这个单词culture,词根就是耕作。中国传统哲学主张“天人合一”,人与山川草木同为自然的产物,人之“文”与山川草木之“文”,同为自然之”文”。乡土文化与乡土作物,是一块乡土长出的两朵花。今天对乡村产业“土”味的追求,在很大程度上是源自对同一土地上文化的追求——都是土生土长,孕自泥土。因此,乡村文旅参与做好乡村产业的“土”文章,应加强乡土文化与乡村产业的相互映证、相互生发。要通过乡村文化的阐释和乡村文旅产业的展示,满足消费者对乡村产业“土”味的期待,主要体现为对天然、本真、纯朴的期待,只有接上了这样的地气,“土”味就是健康的味道、阳光的味道。
第二,强化“特”色。
“特”色与“土”味相互联系,有“土”味就有“特”色,有“特”色就肯定有“土”味。先秦时期的哲人把世界的本源归结为“气”,这反应在周王朝的执政制度和文学理念上: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地之气,“气动谓之风”,因而有不同的乡土文化,即“土风”,《诗经》中“风雅颂”中的“风”就是不同地方的歌谣土风,被认为是当地风土人情最真实的反应,可以“观风俗、知盛衰”。今天做“土特产”文章由此得到启发的是,乡村各类产业的特色,是可以通过乡土文化展示出来的,《诗经》就已经在这方面为今天“打下样”,比如《豳风·七月》说的就是西周早期豳地(在今陕西郇邑县、邠县一带)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从岁寒、春耕,到秋收、冬藏,,到猎取野兽,从蚕桑到布帛衣料制作和建筑、造酒,直至年终燕饮,是当时乡村的风情画卷,也是乡村产业的形象展示。今天的乡村产业,也能通过乡土文化的形式,特别是通过乡村文旅,让自身的特色说得出,看得见,体验得到。
第三,延伸“产”链。
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新兴产业,乡村文旅是乡村现代产业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也可以说是乡村产业长藤上结出的新枝蔓。从产业链的角度看,乡村文旅产业有超强的融合性,能够与众多的乡村其他产业嫁接。在与农业融合形成的“农文旅融合”,就是典型。它还可以嫁接乡村其他产业,包括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比如建筑业、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信息业等融合,为这些产业丰富审美内涵,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因此,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指出,“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文件还强调,“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这是乡村文旅中带动性最强的项目。
受“土特产”新解的启发
文旅产业自身也应该做好“土特产”文章。
乡村文旅产业也只有也成为这样的“土特产”,才能在乡村产业“土特产”化进程中发挥作用:
(一)乡村文旅要坚持“土”味。
乡村文旅当然要百花齐放,只要是合法经营,都应按市场主体给予尊重和支持,但是,从一般消费者心理来说,还是希望在乡村能看到乡村的东西,从这样的消费预期出发,乡村文旅还是应该万变不离其宗,万变不离“土”味。目前最成功的做法,是把这种“土”与城里的“洋”结合起来,也就是把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时尚文化、流行文化结合起来,相互映衬,在反差中让“土”者更土。
(二)乡村文旅要突出“特”色。
在什么山上唱做什么歌,有什么乡村就有什么特色。这种特色主要是来自乡村特有的自然生态,来自传统的生产生活以及风土人情,但也要关注并展示乡村现代各类产业的特色,以及它们相互作用、酝酿形成的综合特色。创意的作用至关重要,同样的“土”味可以有不同的特色,需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者发挥个性,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
(三)乡村文旅要延伸“产”链。
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作为朝阳产业,涉及面广、产业链长、创业就业门槛低、对相关产业带动性强,在乡村文旅中,这样的特征表现得尤其充分,作为旅游传统六要素的吃、住、行、游、购、娱,已经覆盖了生活的众多方面和产业领域,旅游新六要素,即商、养、学、闲、情、奇,又进一步拓展出新的产业空间和营销渠道。审美潮流的变动,科技手段的加入,使得乡村文旅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在当前旅游业升级中兴起的研学研、亲子游、周边游等等,配套产生了新的产业链。乡村文旅的长尾效应,也衍生了触须般的链带和经络。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在纵向上,贯通生产、加工、销售,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在横向上,融合农业、文化、旅游,加快发展面向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现代乡村服务业,鼓励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推动农村由卖产品向同时卖服务转变。
文旅产业要在这种“土特产”的经纬中,与乡村产业共生共存:
第一,共创乡土生态。
要发挥文化对于乡村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土壤式作用。乡村文旅产业虽然只是今天乡村文化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是乡风文明、公共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乡土艺术创作的综合体现,是乡村文化自信、文化自觉的直观展示,是乡情土味的鲜明表达,应该在乡村产业的“土特产”化进程中,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涵养各类产业、涵养整个乡村。还要发挥乡村文旅游在乡村各类产业间的穿针引线作用。乡村文旅融合性强,不仅可以自身与众多行业融合,还能促进众多行业以文旅产业为媒形成融合,在乡村产业的纵横交错、沟渠相通中形成乡村产业、乡村文化共同体。
第二,共创乡村品牌。
无论是乡村农业上的“一村一品”,还是乡土文化中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当乡村品牌,是可以进一步打造和提升的乡村招牌。事实上,今天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的技术类遗产,是历史上当地各类产业、特别是手工艺的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各类产业遗产是同一个东西。今天打造品牌,打造乡村IP,可以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者乡土文化的其他内容去提炼,也可以从乡村有代表性产业中去发现并打磨,无论推出的代表性符号是乡土文化的还是乡村各类产业的,都是乡土文化与各类产业相互赋能、相互带动的产物。
第三,共建产业集群。
目前的乡村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普遍表现为规模小、布局散、链条短。乡村文旅产业更是小而散,虽然小有小的好处,但终究不适应规模化、产业化的基本需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探索乡村文旅产业自身的破局之道,比如安徽庐江提出的用“长藤结瓜”方式把散点状的乡村民宿联结起来,形成“体量”,由此为外来企业、资金、平台的进入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尝试将乡村文旅产业与乡村其他产业融成一体、抱团取暖,共同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拓展乡村产业功能,向广度深度挺进,把乡村产业链条做长、规模做大、实力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