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与旅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像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再到服务经济、体验经济,当下社会发展四种经济成分并存,但我们仍得出结论,体验经济已经到来。
对于观光旅游和休闲旅游也是如此,我们是否应该依据观光与休闲的消费人次和支出比重,以及过去与未来一个时期的消费趋势进行战略性和方向性判断。从市场消费层面看,近几年萌发乃至爆火的一些所谓旅游现象,单纯从传统旅游的角度已经解释不通。
当下出现的一些旅游新现象、新业态、新产品,传统旅游已经涵盖不了。
一些旅游新现象、新业态、新产品已明白无误地提醒我们,大休闲市场业已打开。譬如:不夜城、围炉煮茶、剧本杀等休闲娱乐方式;增加了VR/AR等科技元素的公园、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园区、艺术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游乐场、购物休闲中心等空间场景;社区花园、城市绿道、郊野公园、休闲街区、餐馆、酒吧、咖啡馆、购物中心、菜市场、酒店与民宿等文旅融合商业环境;近郊游、乡村游、自驾游及露营地、风景道、美丽乡村等农、文、旅、交、体一体化综合休闲空间;等等,这些不需离开自己的城市即可完成的休闲产品与形态不是传统旅游所涵盖得了的,却是典型的休闲产品,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没有旅程。然而,在某些正规的旅游统计中,却照单全收了。
尽管我们从旅游到泛旅游试图努力解释这些现象,但是沿着这个方向和路径已经无法自圆其说。现在只能反向推导,就是从休闲到大休闲,其落脚点还是休闲,旅游本身也是一种休闲活动。
当然,观光永远是旅游核心吸引物。但问题是,大休闲时代下的旅游核心吸引物已不单是观光产品,包括“游”在内的旅游六要素都可成为旅游吸引物。如:陕西袁家村和山东淄博烧烤的“吃”、莫干山的“住”、新疆独库公路的“行”、内蒙古满洲里的“购”,以及主题公园、主题演艺、不夜城的娱乐。
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莫干山。莫干山本就是国家级4A景区,早些年人们去莫干山,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观光(莫干山避暑度假始于上个世纪初,但那只是小众人群)。但是,现在来看,观光已经成为莫干山民宿休闲的配套产品,去莫干山的人未必去景区,但一定会去民宿度假,莫干山自然风光作为生态环境的大背景,已经退居民宿之后了。近年,莫干山被评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也可以看出其观光与休闲度假的轻重主次已经发生颠覆性改变。
从行业管理层面看,相关机构都在积极布局并有效引导大休闲产业。
首先,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在2022年联合印发《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2022—2030年)》。纲要提出部署培育现代休闲观念、保障旅游休闲时间、优化旅游休闲空间、丰富优质产品供给、完善旅游休闲设施、发展现代休闲业态、提升旅游休闲体验、推进产品创新升级、持续深化行业改革、不断加强国际交流等10项重点任务,旨在进一步优化我国旅游休闲环境,完善相关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丰富旅游休闲内涵,促进相关业态融合。
近几年文旅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大休闲的产业政策,其中《“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顺应大众旅游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创新旅游消费场景,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模式。围绕旅游高质量发展目标,国家文旅部特别重视休闲旅游品牌的打造,如: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和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其次,据中国旅游研究院课题组通过近三年对发改、国土、林草、环保、体育、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政策文本和词频研究发现:文件内容中直接提及景区的频率越来越低,而游客愿意到访并深度体验的类景区和泛场景的词频越来越高;在地图软件上,被游客贴上景区标签的空间或场景多达百万以上,远远超过旅游部门公布的A级旅游景区的数量。
事实上,这几年来,所谓旅游概念早已不是文旅部的专属,农业农村部、体育局等多个部委发布的一些文件已经多多少少的涉及旅游领域。如:针对近几年爆火的露营产业,《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涉及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各部门;《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则涉及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达14部门之多。
随着大众旅游进入休闲度假新阶段,景区景点的内涵不断丰富,产品外延也在持续拓展。在出行距离缩短的同时,休闲的频次明显提升,消费场景趋于多元,旅游休闲活动可以发生在越来越多的国土空间、文化场馆和休闲场景,开始构建起类型更为多样、谱系更加多元的泛旅游景区体系,以场景为核心的非典型景区业已产生。
与之相适应,部门管理权限重合与叠加已成常态,出行距离和出行时间已不是首要问题,旅游休闲化、休闲生活化、生活体验化、体验场景化已成大势所趋,这都说明大休闲时代已经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