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发改委按照《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保发〔2017〕7号)要求,经保定市委、市政府审定,对保定市第一批特色小镇示范类、创建类和培育类名单进行了公布,共计31个特色小镇榜上有名。
01
示范类特色小镇(3个)
涞水县2个:四季圣诞小镇、天鹅湖医养小镇
易县1个:恋乡·太行水镇
02
创建类特色小镇(6个)
满城区2个:秀兰文化小镇、四季神韵小镇
徐水区1个:大午康养小镇
涞源县1个:白石山温泉康养小镇
顺平县1个:顺康颐养特色农业小镇
唐县1个:白求恩健康小镇
03
培育类特色小镇(22个)
竞秀区1个:匠人谷小镇
莲池区1个:智谷小镇
满城区2个:半农山人民公社特色小镇、阳光部落
涿州市4个:涿州市智医慧养小镇、众美国际健康小镇、梦东方传奇小镇、邵村花田湿地生态田园小镇
高碑店市6个:中华老字号特色小镇、高碑店智能科技小镇、四时农庄、大豆小镇、高碑店火车文化小镇、清河湾生态康养小镇
安国市1个:热海健康小镇
顺平县3个:兰溪康养文化小镇、白求恩红色文化小镇、唐河湾稻香小镇
涞水县1个:祖冲之古镇
曲阳县1个:曲阳羊平雕刻小镇
蠡县1个:蠡县裘皮小镇
高阳县1个:中国庞口农机商贸小镇
《意见》重点
1
加快特色小镇建设
列入示范类的特色小镇要按照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完善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管理和运营,使特色小镇持续健康发展。
列入创建类的特色小镇要将概念性规划细化为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投资额度,加快建设进度,加速要素集合、产业聚合、产城人文融合,尽快打造成经济增长新高地、产业升级新载体、城乡统筹新平台。
列入培育类的特色小镇要抓紧完善相关手续,落实资金,尽早开工建设。
2
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强指导,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支持特色小镇加快发展。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特色小镇规划、申报、创建等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并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区位特点,继续做好新的特色小镇谋划和申报工作。各县(市、区)是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协调落实建设条件和扶持政策,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
实施动态管理
按照“分期分批、滚动实施、动态调整”原则,对特色产业兴旺繁荣,市场活跃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达到示范类条件的特色小镇,由所在县(市、区)提出申请,可优先纳入下一批次示范类名单。对完成有效投资多、创建形象进度好,达到创建类条件的特色小镇,由所在县(市、区)提出申请,可优先纳入下一批次创建类名单。对连续2年未完成建设进度的小镇,实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