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出席会议,自治区主席巴特尔汇报了我区长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国务院副秘书长江小涓出席会议,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介绍了全国长城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并就做好我区长城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刘延东指出,长城是我国现存体量最大、分布范围最广的文化遗产,是举世公认的杰出建筑和无与伦比的文化景观,在国际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长城作为我国重要的地理、文化标识,早已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在炎黄子孙心目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做好长城保护工作,对于展示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延东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是长城资源大省,有着全国数量最多、分布最集中、种类最齐全、内容最丰富的长城古迹,遍布内蒙古全境12个盟市76个旗县区,保护工作艰巨而繁重。多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全面掌握了历代长城的各项基础资料,夯实了长城保护的基础工作,推进了长城重点段落保护维修工程的实施,加强了长城保护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因地制宜推出了一些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地方特点的做法,如“马背文物保护队”“草原神鹰”工程等,取得了很好效果,长城总体保护状况有了显著改善,为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内蒙古自治区要充分认识长城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如一地将长城保护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好长城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
刘延东强调,与其他文化遗产相比,长城保护有其特殊性和艰巨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做好长城保护绝非一日之功。要树立正确的长城保护理念,坚持现状保护的原则,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优先安排抢修价值重大、濒临损毁的重要点段,重视日常巡查和养护,及时发现、消除隐患险情,避免残损加剧,妥善保护长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沧桑古朴的历史风貌。要处理好长城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破除社会上存在的长城没有保护利用价值的错误观念,统筹协调长城保护与文物利用、城乡建设、旅游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关系,既要发挥其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又要发挥其在经济转型、发展旅游等绿色产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既要注重对长城本体的保护,又要注重周边环境的改善,积极回应长城沿线居民改善生活的需求,让长城保护成果更多地造福人民。要进一步推进长城保护工作的开展,重视自治区级长城保护管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发挥其宏观指导作用,把长城重点保护工程纳入自治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一批长城重点段落的保护维修工程。要依法落实各级政府保护责任,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依法落实长城保护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保护职责,
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依法落实长城保护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保护职责,充实管理队伍,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保护长城领导责任制,把保护长城的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沿线的各旗县区、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要依靠当地群众落实长城保护任务,进一步扩大长城保护员队伍,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保护长城的活动中来,积极推广“马背文物保护队”等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公益机构等有关方面力量,发挥各自优势,提高长城保护水平。要加大长城保护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长城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强对长城历史文化价值的理论研究和阐释,采用制作专题纪录片、多媒体宣传等手段,宣传本区域长城特有的历史故事、历史人物,深入挖掘长城的历史文化价值,进一步阐释好长城的丰富内涵和价值,增强当地群众保护长城的自觉性和使命感,使长城保护成为民众的自觉行动。要完善法制保障,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需求,继续完善、推进“草原神鹰”工程,研究出台一批地方性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破坏长城的典型案件并向社会曝光,为长城保护提供更加具体有效的法律保障。
刘延东强调,长城保护事关民族感情,事关文化传承,事关国家形象。做好长城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长城保护水平,更好地发挥长城文化遗产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巴特尔在汇报工作时指出,内蒙古长城属于我国北方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墙体总长7570公里,位居全国第一;内蒙古长城包括了战国、秦汉等11个历史时期,跨越时代最多;内蒙古长城广泛分布在3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所在地区条件艰苦,保护工作量极大。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持续加大长城保护工作力度,全面完成长城资源调查任务,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坚持依法保护长城,加强基层长城保护工作,积极与周边省区开展合作,扎实开展长城维修和利用,有效发挥文化遗产的教育引导功能,长城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将以这次座谈会为新的契机,按照刘延东副总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把长城保护和“草原丝绸之路”的保护、展示、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制定总体保护规划,加强科研工作,强化保护队伍建设,扎实做好长城管理和保护工作,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中华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