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由最初的商业零售和其他服务行业向工业制造业加速扩展和深化,由行业的某个关键环节应用向全行业应用转变,由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向中部、西部地区全面推进。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既给很多行业带来了颠覆性变化,也带来了不少问题,一些新兴行业野蛮生长,呈现出无序发展的态势;“互联网+”发展的环境亦存在短板,需进一步优化。一方面,融合性新兴产业易给传统行业带来革命性变革,也易受到传统行业利益群体的限制。另一方面,随着平台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地位日渐加强,平台及平台治理问题日益凸显,滥用垄断地位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等都成为影响“互联网+”创新发展的不利因素。
与此同时,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也是制约“互联网+”发展的重要瓶颈。“互联网+”的轻装信息化不仅大大扩展了信息化建设流程、增加了建设环节,而且推动了不同流程和环节的建设、应用主体形成高度的分工分化,从而加大了协调发展的难度。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互联网+”在各行各业的快速推进,轻装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与行业应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云计算中心、宽带传输网络建设不足等成为制约“互联网+”更好发展的原因之一。
面对这些现实情况,我们需认真评估和把握“互联网+”发展的基本趋势及其潜在影响,对影响“互联网+”发展的环境及相关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同时加强顶层设计,为“互联网+”的更好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具体来看,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一是营造有利于“互联网+”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引导全社会树立对“互联网+”的科学认识,不仅要让人们认识到“互联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也要让人们认识到其可能带来的诸如隐私泄露、网络安全等潜在隐患,理性看待其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推动轻装信息化发展的核心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在对当前高端芯片产业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以实现自主创新为目标,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芯片制造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视一些重要的软件操作系统及其他基础软件平台建设,设立专项发展基金,综合运用政府采购,统筹发展一批重大的基础软件产品;构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生态体系,在“核高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及其他相关产业发展项目方面,努力形成国家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研发与应用之间的良性创新发展生态系统。
三是为“互联网+”提供基础设施保障。“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包含多方面内容,有观点将其概括为“云、网、端”三个方面,其实还应该包括“台”,即平台。应综合推进“云、网、台、端”四个方面协同发展,规范云计算行业的市场竞争行为和秩序,结合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建立完善的行业良性发展机制,根据“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的相关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高效建设各地大数据中心。
四是更好解决共性问题的制度建设。网络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数据开放与大数据开发等,这些共性因素共同构成支撑“互联网+”创新发展的软环境。应综合运用技术、法律、管理手段,科学合理地构建“互联网+”软环境的评估框架和指标体系,为综合评估、实时监测、及时改善发展环境提供科学工具和手段,为更好解决共性问题提供制度保障。
还要看到,建设完善“互联网+”发展的良好环境是一个长期复杂的渐进过程,需要面对各类新问题特别是融合性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各种矛盾。对此,需采取谨慎态度,区分问题性质和难易程度,从关键问题入手,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在这一进程中,应尤其注重环境建设的前瞻性、包容性、系统性、渐进性。在出台相关政策时,充分预见后续影响,不仅要解决眼前的问题,更要兼顾到政策的可持续性,增加政策的适应性,应对不断变化的产业环境和形势,充分反映、兼顾各相关利益主体的诉求,充分考虑到各个方面的有机关系,注重整合、加强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