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乡村振兴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对此,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
以城乡融合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深化农村改革,不能就农村论农村,要努力破除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体制障碍。一方面,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稳定融入城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城市落户门槛,加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居住权,推动城市保障性住房向农业转移人员及其家庭开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公办学校向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开放,放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限制,让农业转移人口平等共享教育权利。另一方面,要促进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农村的机会吸引人、让农村的环境留住人,培育造就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升乡村人才质量;鼓励工商资本下乡,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保护好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性。
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激发内生活力。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一是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要理顺三权关系,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从农户承包经营权分割出的经营权的合法权利地位,在自愿、依法、有偿原则下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所有权。三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壮大集体经济。
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是“五位一体”的振兴,是全面的振兴,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一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以提升农业治理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强化绿色生态导向,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二是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为乡村振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建立农村生态文明发展机制。完善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建设美丽乡村,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