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软件、硬件条件的制约,相较于大中城市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成熟地区,县域文旅产业建设粗放、布局分散、开发层次偏低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文旅融合发展的意识也比较欠缺。要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县域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需要克服三对矛盾。
——克服资源分散与集中统一开发之间的矛盾。在县域经济当中,文化旅游资源的分散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地域分布的分散性。一个县区当中,文化旅游资源禀赋集中在一处的情况相当罕见,往往是分布在县域内不同地区,受地理限制和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制约,这种分散性的矛盾更为突出。其次是资源种类的分散性。县域范围内单一类型文化旅游资源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比较罕见,大多呈现出多元化特点,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旅游资源、自然旅游资源、遗产旅游资源和民族风情旅游资源等不同类型资源同时并存的现象相对比较常见。要克服上述矛盾,必须建立起县域文化旅游资源一盘棋的思想。要通过整体规划统一步调,在县域范围内实现不同种类、不同区域文化旅游资源的全方位、多层次整合。要自觉服从本县文化旅游资源整体开发的大局,坚决克服只顾地方利益打小算盘的思想,从而最大限度挖掘本地区文化旅游资源的潜力,形成相对完整和闭合的文化旅游产品消费链,在提升消费体验的同时提高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度。
——克服文化资源保护与旅游深度开发之间的矛盾。文化旅游产品的保护与开发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开发可能会对文化保护造成冲击,文化保护又要求限制过度开发。如果不注重文化的保护,搞过度开发,那只能是杀鸡取卵,最终会鸡飞蛋打,两者俱失。因此,如果在进行文化资源保护的同时,能够实现开发与保护并重最好。这样,既可以让文化资源为更多的人所熟悉,同时能带动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又能够反哺文化资源的保护,从而形成开发与保护良性互动的最佳状态,这无疑是文化旅游融合的理想方式。有鉴于此,为实现保护与开发并行不悖,就需要对相关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深度挖掘与立体开发:一方面要做到文化资源的深度发掘。要多方挖掘其历史价值、文化意蕴,讲好文化故事、历史故事与产业故事,实现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的有机融合,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另一方面要寓文化保护意识于旅游当中,通过潜移默化的引导让游客主动参与文化保护,将他们发展为文化资源的宣传者、守护者、传承者,在提升旅游品质的同时传播文化价值。
——克服思路雷同与差异化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县域文旅融合的一大突出矛盾就是发展思路的高度雷同。由于策划水平的限制,相关方案在凸显地方特色方面严重不足。比如,对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由于资金有限,很多都囿于简单的景点旅游思路,建设景点就是为了门票和食宿收入,搞浅层次的资源开发,对于相关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没有进行深度发掘。又比如,在县域文旅融合的发展过程中,特色小镇一哄而上,但很多小镇在形成文化特色、夯实历史底蕴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千城一面的现象比较突出,导致其既没有旅游吸引力,也不能成为文化发展的平台和载体,甚至有不少沦为乡镇房地产的变种,缺乏持续发展的后劲。对于一个地区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而言,重要的是明确自身定位,进而确立发展主题。一个好的主题形象通常能紧扣时代脉搏,传递出较为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抓住旅游者心理,打动情思。良好的主题是形成竞争优势的最有利工具,差异性则是凸显主题的关键性要素,这就要求在进行文旅融合策划时更加注重地方性特色的挖掘,打造易于识别的文化旅游产品标志,最大限度地形成比较优势。
对于县域文旅融合来说,克服了以上三对矛盾就能够最大限度地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整合,完成差异化和错位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起旅游与文化双轮驱动的良性循环格局,进而达成文旅深度融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