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民俗学博士,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原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副会长,中国分会会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学会民族遗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踏上非遗研究路
2003年1月,文化部正式启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开全面抢救和保护。彼时,该工程总体规划起草者苑利正在韩国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论。
就在前一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准备前夕,文化部派人找到了民俗专家苑利,请他帮忙起草非遗保护二十年总体规划初稿。那是苑利第一次接触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并真正开始与非遗结缘。
经过三个月努力,到了2002年年底,规划出笼了。工作已然完成,可他却觉得事情远没有结束。因为对于什么是非遗,为什么保护非遗,怎么保护等一系列问题,他并不十分清楚。
事关重大。可这也让苑利进退两难,毕竟要深入研究非遗,就意味着要对以往小有所成的民俗学有所割舍。但这也是个难得的机遇,如果能把握好这一机遇,自己很可能会成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研究领域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更重要的是,民族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最好的东西,当下,方方面面的冲击正破坏着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文明精华。如果不加以及时保护,这些遗产很快便会消失殆尽。
事不宜迟,下定决心后,苑利马上向非遗保护先驱者日韩两国提出进修申请,学习先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很快,两个国家便回函邀请苑利前往,并提供种种赞助。种种因素权衡之下,2003年,苑利接受了日本的赞助资源,开始韩国实地考察进修学习之旅。自此之后,苑利正式踏上了非遗研究的路途。
非遗最大的问题是理念的错位
自从事非遗研究以来,苑利一直为保护和抢救非遗奔走呼号。他认为非遗保护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但关键点不外有三,即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什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怎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如果把这三大问题上升到哲学高度,那么,对应的就是哲学的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问题。这三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并不简单,这关系着非遗保护最基本的认知体系和保护体系构建。一旦出现问题,就会评选出本不该评出的东西,保护本不该保护的东西。
那什么才是真正的非遗?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该公约认为:“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被各地人民群众或某些个人视为其文化财富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活动、讲述艺术、表演艺术、生产生活经验、各种手工技艺,以及在讲述、表演、实施这些技艺与技能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实物、制成品及相关场所。”
苑利认为,这个定义已经触及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但在表述形式上仍有许多不尽完备之处。根据其多年来的田野实践与理论探索,苑利在传承时间、传承形态、原生程度、传承品质、传承范围等多个方面加以完善,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方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学艺术类、工艺技术类与节日仪式类传统文化事项。
“理念是我们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起点。当前中国非遗保护最大的问题,就是理念的错位。因而只有厘清好概念,才能更好地审视问题,才能做好非遗保护的实践工作。”
正因理论研究的严谨务实,二十年来,苑利写下了《文化遗产报告》、《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教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民俗学与遗产学视域下的乡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沿话题》、《中国非遗保护启示录》等数十余部专著,填补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空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活态传承才是非遗活下来的前提条件
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非遗记录了历史,也必将启迪未来。无论是从什么视角来看,非遗文化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在传承方式方面,是该原汁原味固守传统,还是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这是非遗保护研究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
不同于上述两者非黑即白的论述,苑利认为,传承与创新非但不矛盾,还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只要做好社会分工,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至今的文化精华,从本质上说,它就是文物,文物不能改,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也不能改。任何一种改编、改造,都会造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的破坏,一旦破坏,就无法为将来的文化创新、艺术创新、科学创新与技术创新提供可靠的历史参考。
因而,为确保所传遗产的真实,传承人在传承过程中就必须力保传承项目不走样,不变味,以确保传承项目的传统基因纯正。如果传承人在传承过程中,对原有项目施加改造,原有的“纯正基因”变成了“转基因”,保护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
“毕竟,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而言,国家给了他们崇高的地位、优厚的待遇,目的不是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他们手中发生改变,而是让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使其不发生改变或是延缓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改变速度。尽管要做到这一点很难,但无论如何这都应该成为他们的历史使命。”
传承人力保守正,社会人自然就可以创新,为社会的发展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产品。如此一来,传承人的死守不但不会阻碍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反倒会因为他们的传承,为社会创新提供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而社会上源源不断的创新,反过来又会提升传统文化的认识价值与借鉴价值,使保护传统变得更有意义。
“当然,传承人保持的所谓‘原汁原味’,只是要求他们在表现内容、表现形式、使用原料上保持不变,至于其他变化与自由发挥并不在禁止之列,因而如果他们在继承传统之余搞些新的发明创造,我们既不会干涉,也不会反对。”
采访最后,苑利再次指出,作为传承人,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传承而不是创新,不要顾此失彼,忘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即使是自我创新,也要将之与传统区分开来,如实告之创新的具体内容与变化形式,以此将基因纯正的“真非遗”与经过改造的“假非遗”区分开来。
正像世界时时刻刻都在改变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也在发生着变化,尽管这些变化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在苑利看来,非遗保护任重道远,这条路没有终点,而他也将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