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文创/非遗传承人为什么需要“作品”,也需要“产品”?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25-02-24 14:23:32  来源:非遗传承人产业基地  作者:严敬群
核心提示:非遗传承人需要同时拥有“作品”和“产品”,是因为二者分别承载着不同的功能与价值,共同支撑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的活态传承与可持续发展。

  非遗传承人需要同时拥有“作品”和“产品”,是因为二者分别承载着不同的功能与价值,共同支撑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的活态传承与可持续发展。


  非遗传承人既是传统文化的守护者,也是时代创新的推动者。他们需要兼具“作品”与“产品”的双重属性,这一需求源于非遗保护与发展的内在逻辑,也是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存续的必然选择。


  一、文化价值的锚点:作品是核心


  作品承载着非遗的原生基因,是技艺的活态档案。


  例如福建建窑建盏烧制技艺传承人孙建兴,以复刻宋代曜变天目盏为毕生追求,其作品精确到釉料配比与窑温曲线的复原,成为研究宋代茶文化的实物标本。这种对传统工艺极致的坚守,确保了技艺的纯粹性与历史可溯性。


  二、生存逻辑的嬗变:产品是通路


  当传统手工艺脱离农耕社会的供养体系,产品化成为存续的生存策略。


  例如贵州丹寨宁航蜡染工坊将苗族纹样转化为现代服饰,单件产品价格从收藏级作品的数万元降至千元级,年销售额突破2000万元。这种市场转化不仅供养着37位画娘,更使濒危的蜡染技艺获得造血功能。


  三、传播范式的升级:从仪式到场景


  作品往往依托文化仪式存在,而产品则渗透日常生活。


  例如苏州缂丝传承人王建江在创作《莲塘乳鸭图》复刻品的同时,开发缂丝表带、车载香囊等产品。故宫文创数据显示,单价300-800元的缂丝衍生品年销量超10万件,让非遗从博物馆展柜走入消费场景,完成文化符号的现代转译。


  四、社会功能的拓展:从遗产到资产


  日本“人间国宝”制度显示,当非遗完成从文化资产到经济资产的转换,传承效率提升83%。宜兴紫砂通过“大师工作室+品牌授权”模式,顾景舟遗作拍卖价过亿的同时,授权品牌年产值达30亿元,带动整个产业链2.7万人就业,验证了作品确立价值高度、产品扩大市场宽度的共生模式。


  五、动态平衡中的传承哲学


  非遗的当代存续需要构建“金字塔模型”:塔尖的标杆性作品确立文化坐标,塔基的系列化产品形成市场基座。这种结构既避免了过度商业化导致的技艺异化,又突破了封闭传承导致的市场萎缩。当景德镇陶瓷大师在3D打印辅助下创作青花瓷,当泉州木偶戏通过全息投影走向海外,我们看到的是传统基因与现代表达的有机融合,这正是非遗在当代最具生命力的存在方式。


  实现路径分析:


  一、“作品”是文化传承的核心


  1.定义与意义


  “作品”:指非遗传承人基于传统技艺、文化内涵和艺术表达创作的成果,如刺绣、陶瓷、传统戏剧表演等。它强调原真性、技艺完整性和文化象征意义。


  核心价值:


  文化基因的保存:作品是传统技艺的载体,确保非遗的核心技艺、审美标准和历史记忆不被稀释。


  传承人的身份标识:作品体现传承人的技艺水平和文化责任感,是其“传承人”身份的根基。


  2.为什么必须坚持“作品”?


  若只追求“产品”而忽视“作品”,非遗可能沦为商业符号,失去其文化内核。例如,若传统木雕完全机械化量产,手工雕刻的独特技艺和艺术价值将消亡。


  二、“产品”是生存与传播的桥梁


  1.定义与意义


  “产品”:指在保留非遗核心元素的基础上,通过创新设计、功能拓展或市场适配形成的商品或服务,如非遗主题文创、体验课程、文旅融合项目等。


  核心价值:


  经济造血功能:产品通过市场流通为传承人提供收入,解决“活态传承”的经济困境。


  大众化传播:产品以现代人接受的形式(如日用品、数字内容)传播非遗,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2.为什么需要“产品”?


  案例:


  苏州刺绣传承人将传统双面绣技艺融入时尚包袋设计,既保留了针法技艺(作品属性),又吸引了年轻消费者(产品属性),实现技艺传承与市场收益的双赢。


  三、“作品”与“产品”的辩证关系


  1.互为支撑


  作品是产品的根基:没有传统技艺的扎实功底(作品),产品会失去文化独特性,沦为普通商品。


  产品是作品的延伸:通过产品化,非遗得以融入现代生活,避免成为“博物馆中的标本”。


  2.平衡策略


  分层开发:


  高端作品:面向收藏、展览或学术研究,保持原真性(如大师级瓷器)。


  大众产品:面向普通消费者,注重实用性与价格亲民(如非遗纹样的手机壳)。


  创新边界:


  创新需以“核心技艺不变”为前提。例如,苗银首饰可设计现代款式,但錾刻工艺必须手工完成。


  四、国际经验与政策导向


  1.国际实践


  日本“人间国宝”制度强调传承人必须创作传统作品,同时鼓励开发衍生品(如漆器茶具)以维持生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倡“创造性转化”,即在保护非遗本真性的同时,推动其适应现代需求。


  2.中国政策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要求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既包括技艺传授(作品),也包括合理利用(产品)。


  文旅部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帮助传承人将作品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非遗传承人兼具“作品”与“产品”,实质是平衡文化保护与生存发展的双重需求:


  “作品”守护文化根脉,确保非遗不被异化;


  “产品”激活当代价值,让传统技艺“活下去”并“火起来”。


  二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非遗活态传承的完整生态链。


 

本文标题: 非遗文创/非遗传承人为什么需要“作品”,也需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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