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舟:建筑遗产再利用的相关制度设计可借鉴港澳台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7-11-07 10:39:30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北京600年古刹变身会所”近来引发中国舆论对“建筑遗产如何运用”议题的关注。两岸及港澳地区相关部门主管和专家在天津就此展开对话,以建构建筑遗产再利用的新观念。
  “北京600年古刹变身会所”近来引发中国舆论对“建筑遗产如何运用”议题的关注。两岸及港澳地区相关部门主管和专家在天津就此展开对话,以建构建筑遗产再利用的新观念。

  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出席了这次为期2天的会议。针对当前大陆建筑遗产保护和利用方面的问题,他指出,主要表现为“利用不够”和“利用不当”。“将国有建筑遗产出租出去,变为私人会所的,改变了文物公共资源的性质”正是他眼中的“利用不当”。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国家遗产中心主任吕舟坦言,大陆建筑遗产再利用刚起步,“过去文物系统较避讳‘利用’问题,尤其对商业性利用有疑虑,现在需要突破这样的观念”。

  他认为,这次两岸四地同行坐在一起交流,其最大价值是让大陆今后进行相关制度设计时有所借鉴。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吕舟曾做过一个有关增冲鼓楼的保护计划。增冲鼓楼的建筑本身比较完整,并没有遭到太多破坏。当地有一个传统节日“吃新米节”,节日当天,吕舟发现全村的人都身穿民族盛装坐在家里看电视,原本是集会场所的鼓楼前却空无一人。吕舟问村主任怎么没有活动,村主任说这有什么难的,立刻就在广播里召集了全村人。两个小时后,没有任何准备,一场最传统的侗族欢庆仪式就在鼓楼前开演了。然而,传统节目结束后,老人们散去了,年轻人又开始围着篝火跳迪斯科。吕舟说:“建筑遗产与传统文化紧密相关,有了活的文化才有活的建筑。文化传承需要文化自觉,发挥当地人的力量非常关键。而如何让年轻人传承传统文化,比保护建筑本身更难。” 
 

本文标题: 吕舟:建筑遗产再利用的相关制度设计可借鉴港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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