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应注意保护大运河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7-11-08 10:30:46  来源:中国文化报
核心提示:大运河的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大运河是古老的,它有着2500年的久远历史,同时它又是“流动的、活着的文化遗产”,这就意味着它不同于长城,不同于兵马俑。
  大运河的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大运河是古老的,它有着2500年的久远历史,同时它又是“流动的、活着的文化遗产”,这就意味着它不同于长城,不同于兵马俑。如何认识大运河的多重价值,特别是注意保护与大运河密切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已引起各方面的热烈讨论。

  “狭义说”更具有可操作性

  关于大运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会有不同的认定。从广义上说,大运河两岸居住着如此之多的居民,大运河的1000多公里河段至今仍能全年或季节性通航,可以说是运河流域广大民众的母亲河。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大运河流域广大民众中间世代相承的、与这一带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以及文化空间,统统都可以被认定为大运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而言,京剧、越剧、评弹、年画……乃至一系列传统节日和民俗,凡在大运河流域范围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全都可以囊括其中。

  不过,这种认定似乎也有过于宽泛的弊端。毕竟,一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诞生及其成长,都有着它的内因和外因,仅仅因为它和大运河沾上点边,就把它认定为大运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似乎还缺乏说服力。另一方面,我们也会发现,如果按照这个口径去做,也就给下一步的保护工作出了难题:范围如此之广,品类如此之庞杂,我们又该怎样具体操作呢?

  正是出于这样的思考,笔者提出“狭义说”,主张从狭义来界定。既然我们认为大运河的主要功能是水上交通,那么我们首先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到与历史上水上交通相关的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此来梳理归纳。这样一个界定会比较狭隘,却有利于下一步保护的实施,具有可操作性。

  具体而言,哪些是狭义的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呢?笔者以为,它们至少可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与大运河水上交通运输密切相关的手工技能与传统知识,包括造船、造桥,以及建造坝、闸、埠、渡等一系列交通设施的技能与知识;二是船民的社会组织与生活民俗,包括船帮、船民的节日与庙会等;三是与大运河密切相关的民间文学与民族民间艺术,包括大运河传说、船歌、船拳、水会等。

  遗存尚在,工匠难寻

  在大运河水系,如今还随处可见一些交通设施的遗存。有关建造和使用这些交通设施的手工技能和知识,则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技能和知识是由工匠和船民们世代相传的,如今则处于濒危状态。

  传统的木船、石桥,今天的工人大多已经不会造了。与此相联系的,诸如坝、闸、纤道、埠头,乃至小小的缆船石,情况也大抵如此。作为物质遗存,我们当然应该加以认真保护,但现在要去寻找那些身怀绝技的老工匠,似乎比保护遗存更困难。当然,毕竟也还有一些营造法则之类的古籍,可以帮助我们深入研究。不过内行人都知道,光凭古籍中一些语焉不详的记载,要想在今天重新复制实在是很困难,这也就是今天为什么要在世界范围内大力提倡保护非遗的重要原因之一。

  丰富多彩的水上民俗

  清中期以降,大运河已不再承担漕运重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大运河民运的中止。事实上,大运河的民运一直没有停歇过。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我们有必要关注这样一个群体——大运河船民、渔民的特殊民俗。

  浙江嘉兴北郊莲泗荡是与大运河相通的一个湖泊,这里的刘王庙历来成为大运河江南段水系船民、渔民的一个祭祀中心。每年清明、中秋、除夕三期庙会,这一带的船民、渔民数万人,纷纷驾船前去赶庙会,船只汇集荡面,不下数千艘,蔚为壮观,人称“网船会”。值得注意的是,时至今日,这里的船民、渔民赴网船会时,依旧以宗族或民间社团的形式参加。届时,船头高耸社旗,令人瞩目。他们常年在水上漂泊,宗族和民间社团间的联络较为困难,于是网船会便成了他们这个群体间认祖归宗、寻亲访友、打听渔情船讯、联络感情的好机会。据不完全统计,近年赴网船会的会社组织有60多个,有的会社已有二三百年历史了。他们和清代大运河水系中漕运水手的帮会组织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渊源,是很值得做进一步研究的。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调查大运河船民、渔民的一系列民俗,也就成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内容。

  而与大运河密切相关的民间文学与民族民间艺术,自然也应该进入我们的视野。

  在民间文学范畴里,有关大运河的传说故事,以及船民、渔民的歌谣、谚语等,是一个取之不竭的宝库。一般认为,宋赵彦卫《云麓漫钞》中所记《吴中舟师之歌》——月子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就是一首在大运河水域里流传极广的典型船歌。

  当年在大运河江南段还有一种戏曲团体,被称为“水路班子”的,就更值得一提了。旧时交通,主要靠水路,戏班到各地演出,往往会包下船只,常年使用,俗称戏班船。而在清末民初,大运河江南段则盛行一种“水路班子”,称船台班。据民国十七年十一月《梨园公报》统计,当时申请参加梨园公会的“水路班子”就有60多班。当年风光,由此可见一斑。

  在船上献艺,不仅仅限于戏曲艺人。历史上,大运河江南段的“船拳”和“标杆船”也都是很有特色的。“船拳”,顾名思义,是指专门在船上打的一种拳,其套路十分独特。而“标杆船”则是一种杂技表演,在船上竖起10多米高的粗毛竹,表演者则在竹竿上从容自如地表演各种高难度的技巧动作,这当然是非常吸引人的。

  综上所述,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无疑是一项浩大而复杂的文化工程,面大量广。当前尤其要抓紧去做的,笔者认为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开展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题调查,建立资料数据库;二是做好遗产项目的评估鉴定和申报名录工作,同时注意寻访和命名其中的代表性传承人;三是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合理开发与利用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之为当代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四是保护大运河文化生态环境,使得其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当代经济发展都能够和谐相处。 
 

本文标题: 专家:应注意保护大运河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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