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创办我国第一所由中国人经营的建筑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建筑教育和建筑历史研究工作,是我国建筑教育的创始人之一,又是中国建筑历史研究的开拓者。在对华北和西南地区的古建筑调查,以及对我国传统民居和园林的系统研究方面,都为这一学科奠定了主要基础。又曾多次组织并主持了全国性的建筑史编纂工作,出版了“苏州古典园林”等颇有影响的专著。
1955年选聘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
刘敦桢1897年生。1913年考取官费留学日本,1916年入东京高等工业学校机械科,次年转入建筑科,1921年获学士学位。1922年回国任上海绢丝纺织公司建筑师,并与柳士英等肇建了第一所中国人经营的华海建筑师事务所;1923年又与柳士英等创设了苏州工业专门学校建筑科并任讲师,为国家培养了首批建筑工程方面的人才。
1925年任湖南大学土木系讲师;1927年任中央大学建筑系副教授;1930年加入中国营造学社。刘敦桢著有《佛教对于中国建筑之影响》、《北平智化寺如来殿调查记》、《大壮室笔记》、《明长陵》、《大同古建筑调查报告》、《易县清西陵》、《河北西部古建筑调查记略》、《河南北部古建筑调查记》、《西南古建筑调查概况》等论文,为中国古建筑研究树立楷模,1933年任中国营造学社研究员兼文献主任;1943-1949年在中央大学创立中国最早的建筑系,任中央大学建筑系教授、系主任,工学院院长;1949年中央大学改名南京大学,任南京大学建筑系教授。
1952年南京大学工学院独立组建南京工学院,刘敦桢调任南京工学院(今东南大学)建筑系教授、系主任,华东建筑设计公司、南京工学院合办中国建筑研究室主任(该研究室的名称与隶属关系后屡经变更,并最终定名为:建筑工程部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理论及历史研究室南京分室,刘敦桢任研究室副主任兼南京分室主任[1])。1951年当选南京市人大代表;1954年选为江苏省人大代表;1964年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55年被任命为一级教授和中国科学院技术科学部委员。195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是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第一、二届副理事长。此外,还担任全国和省、市建筑学会的理事、理事长等职。1957-1959年间,曾代表我国建筑界和文化
刘敦桢主编《中国古代建筑简史》界出访波兰、苏联和印度。毕生致力于建筑学教学及发扬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着重民居和各地古建筑调查,创办中国建筑研究所,为中国建筑教育及中国古建筑研究的开拓者之一。编撰出版的《苏州古典园林》获1981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编著有《中国住宅概说》、《中国古代建筑史》;撰有《北平智化寺如来殿调查记》、《西南古建筑调查概况》等论文;出版有《刘敦桢文集》(4卷本)、《刘敦桢全集》(10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