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王永昌介绍,福建省拥有丰富的涉台文物资源,占大陆涉台文物总量的80%,是大陆涉台文物遗存最多、最集中的省份。福建省涉台文物共1515处,其中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19处已优先纳入保护范围,还有涉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点(以下简称涉台未定级文物)共696处,约占全省涉台文物总数量46%,亟待利用与保护。
王永昌说,目前,福建省涉台未定级文物保护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立法方面。《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虽设立了涉台文物保护专篇,但缺少对涉台未定级文物普查、申报和认定等基本管理规定,也缺少鼓励两岸民间组织参与和投入的条款;二是管理方面,福建省尚未明确将涉台未定级文物纳入各级文物部门的保护管理职责中;全省涉台未定级文物的调查登记、公布及日常管理费用,各级政府配套资金不足,缺乏有效保障;三是保护方面,福建省大量涉台的近现代文物中的民国时期建筑遗存,目前均不同程度存在屋面漏雨、墙皮剥落、结构开裂等残损现象,亟待维修。
对此,王永昌建议,首先,应构建完备的法规保障体系。修订完善《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涉台文物保护的相关内容,增加对涉台未定级文物普查、申报和认定等基本管理规定,对日常管理资金的来源做出明确的规定;其次,建立科学的管理保障机制。将涉台未定级文物保护列入涉台文物保护“十三五”规划,将全省涉台未定级文物的调查登记、公布以及日常管理纳入福建省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成立“涉台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机构,负责保护管理并健全档案资料;最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利用涉台未定级文物。结合未定级文物所依托的社区环境,构建基于基层社区历史和文化的博物馆展陈系统,鼓励设立家族宗族的博物馆,村落的博物馆、社区博物馆,“让文物活起来”,走进百姓生活;结合两岸旅游业的发展,合理划定未来的涉台文物展示主题片区,根据涉台的五缘内涵,有重点地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举办专题性展览,并将位于市区内分散孤立的文物古迹,纳入现有的旅游线路,打造涉台未定级文物旅游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