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云翱:应当专门建立单独博物馆展示中国的世界遗产价值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18-04-18 09:37:51  来源:中国日报网
核心提示: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日前在接受中国日报网专访时表示,我们应该建立专门的博物馆,以便更好地展示世界遗产的价值。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日前在接受中国日报网专访时表示,我们应该建立专门的博物馆,以便更好地展示世界遗产的价值。

  申遗规定对中国不公平

  贺云翱目前正在主持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项目,涉及到江苏“南京城墙”、陕西“西安城墙”、湖北“荆州城墙”、辽宁“兴城城墙”、湖北“襄阳城墙”、浙江“临海台州府城墙”、安徽“寿县城墙”、安徽“凤阳明中都皇城城墙”、河北“正定城墙”、河北“宣化城墙”、福建“汀州城墙”、河南“开封城墙”、广东“肇庆城墙”、安徽歙县“徽州府城墙”、贵州“福泉城墙”等15个项目。

  贺云翱说:“这些申遗的城墙遗产都在今天的城市中,跟周边的建设、城市的发展、市民的生活关系密切,存在着如何处理保护和建设的矛盾、如何协调周边环境和不同社会利益诉求、如何指导保护方面的技术性工作等问题。”

  他指出,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事业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对于已经成功申遗的,以国家文物局为代表的职能部门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同时组织一些必要的会议、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建立日常安全监测系统等,以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安全。另一方面,各地政府申报的积极性都很高。目前,已经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项目有40多个,对于其中的每一个,各地政府都很重视,体现在对世界遗产申报主体的保护和修复、环境的改善和监测、学术研究等方方面面。

  不过,中国的申遗工作也面临着一些难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从2018年起,每个国家每年只能申报一项文化遗产或自然遗产项目。贺云翱说:“这样的规定可能对中国不太公平。虽然说国家不论大小都是平等的,但是国土面积和保存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数量是呈正比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考虑国土面积,坚持每个国家在申遗项目上的绝对平均,对中国而言是不公平的。”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中国申报世界遗产的过程也是不断地提高遗产保护和利用水平的过程。“通过申报,能让相关城市,无论是政府部门、专业机构还是居民,都认识到世界遗产的申报标准和要求,认识到有这样一项重要价值可以呈现给世界。这是一个非常美好的过程,”他说。

  建议建立博物馆

  贺云翱指出,一些申遗地方还缺乏专门的高水平的博物馆建设,不能很好地展示、阐释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要想让老百姓看懂世界遗产,了解其凝结着哪些独特的智慧、创造力和核心价值,需要借助博物馆的陈列展示,”他说。

  贺云翱进一步解释道,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不少为土遗址。相较于欧洲的石建筑,其观感性较差,保护的难度更大,深受地下水、空气、阳光、温度、湿度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如果是石头建筑,多长、多宽、是什么结构、柱子在哪里,都是一目了然的。可是土遗址不同,一般人根本看不出什么名堂。所以,我们要借助博物馆,对它进行复原,把平面布局、结构、内涵等原原本本地展现出来,让观众有一个整体、鲜活地理解。然后,他们再走进遗产现场去感受,就能想象出土遗址原来的整体及单体的结构,明白这个地方虽然是遗址但却有重要的世界性意义,”他说。

  非遗保护和传承任务艰巨

  贺云翱认为,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中还有许多要解决的问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尤为凸显。

  他说,“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基层落实还不到位,许多市、县、区缺少专业机构、专门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还停留于表面,深入程度不够”。 “二是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严重不足,与法律所规定的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展示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要求相去甚远,”他表示。三是一些地方非遗传承人的监督、管理、退出工作不到位。甚至有的传承人利用“传承人”身份垄断非遗资源,或仅为自身谋利,忘记了法律中确定的传承责任,不仅没有带动所在非遗项目领域的保护传承发展工作,从长远看,还会严重影响到相关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

  贺云翱遗憾地指出,与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力量相比,非遗的研究大多还处于空白状态,法律中有关国家鼓励开展非遗相关研究的要求还未得到有力落,有关工作需要加强。

  “当然,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还是新兴领域,需要一个探索和完善的过程,相信我国的非遗保护传承发展事业会越来越好,”他说。
 

本文标题: 贺云翱:应当专门建立单独博物馆展示中国的世界遗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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